院字〔2017〕18号
学院各单位:
人才培养质量是衡量高等院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其中教学质量是立校之本,是学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为完善和改革学院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使教学评价结果真正作用于教学改进,并切实有效促进学院教学质量水平的提高,学院决定推行“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一、平台推行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教育部《关于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5〕2号)中指出,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是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基本任务,是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关键所在。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引导和支持学院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是持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逐步在全国职业院校推进建立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
目前,教学评价主要是以结果性的期末评价为主,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无法及时了解教学过程中的问题,从而不能及时做出教学改进。缺乏教师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同时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缺乏信息化的有效利用。同时在数字化校园迅速展开的形势下,教学质量评价还缺乏多终端的支持。
推行的“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具有的主要功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上述缺陷,也为学院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建设与运行实施全面展开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平台的主要功能
此次推行的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更为突出教学时的过程性评价,实现了教学质量评价的信息化,同时更有利于教师课堂教学的沟通与互动。平台具有以下主要功能:
1.即时评价。评价由教师主导完成,贯穿教学过程始终。由授课教师本人针对自己所教授课程发起,调查对象直接面对学生。教师不再是被动接受评价的人群,教师可以利用平台主动了解自己需要的信息,及时了解自己的课堂教学情况及学生学习接受情况,及时优化教学过程。同时,课堂教学时信息化的充分利用也能激发和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2.阶段性评价。评价主要由教学院系负责,包括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是在教学活动中进行的教学评价。教学部门发起阶段评价,并组织学生对课程和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用于教学部门和教师查看前一阶段的教学情况。
3.结果性评价。评价主要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包括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是教学活动结束后,为判断教师教学效果而进行的评价,通常是对一个学期教学质量的评价。
4.多终端。应用移动互联和云技术(手机、Pad和PC多终端访问,APP提醒等)实现利用碎片化时间评教、评学,并且评价结果可视化即时呈现,让教评真正帮助师生互动、教学相长。
三、平台的使用与管理
1.组织架构。学院教学质量评价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推进实施,学院层面李桂贞院长为第一责任人,肖珑副院长为具体责任人,按照“管教评”分离原则,由学院评估办公室总体负责“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的运行与管理工作。各教学部门主任(院长)为本部门平台管理第一责任人,行政秘书为平台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平台管理工作。
2.平台管理与使用。平台的管理者与使用者主要分为三个主体:学院层面的管理人员、各教学部门平台管理人员、授课教师。根据平台的功能及各个主体的使用要求,各个主体具有不同的管理与使用权限。
推行“河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是我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学院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激励和督促教师丰富教学手段,积极提升教学技能和水平。同时平台提供的数据分析也为学院教师的聘任、晋升和奖惩等提供客观依据。希望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合作,共同完成平台的推行与开展工作。
2017年3月16日
河南职业技术学院院长办公室2017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