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美德,倡导社会主义社会道德新风尚,提高广大教职工道德素质,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信息工程系决定开展“最美家庭”评选,大力宣传和表彰大家公认的,家庭和谐的先进典型,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校园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夫妻恩爱,家庭和睦。夫妻之间相互尊重,相濡以沫,相互支持,在社会、事业、家庭等方面携手共进。
2、孝敬父母。关心父母的生活,理解老人情绪情感和行为习惯,服侍老人尽心尽力。
3、教子有方。重视教育,重视孩子身心健康,努力把下一代培养成为国家、社会的有用人才。
4、业绩突出。能勇敢地面对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在工作上取得骄人的业绩,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
5、勤俭持家。不慕虚荣,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6、邻里、兄弟姐妹和睦相处,遵纪守法,社会责任感强,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
三、评选办法
1、坚持教职工自荐和教研室推荐相结合办法。各教职工、教研室和办公室参照评选条件,积极自荐、推荐候选人,写明推荐理由,并注明推荐人,推荐材料可直接或通过系分工会组长报评选委员会。
2、信息工程系微信公众号投票,票数占50%。
3、成立由系分工会主席、系分工会委员和教研室主任参加的评选委员会,负责评选,票数占50%。
4、最终成绩将在信息工程系网站公布,获得最美家庭称号的教职工将获得系里表彰和奖励。
信息工程系分工会
2016年11月28日